关于做好放权赋能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

各省辖市科技局,各县(市)科技行政管理部门:

  根据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(豫发〔2021〕23号)、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》(豫政办[2021]70号)精神,为加快推进县域放权赋能改革,做好省科技厅赋予县(市)2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落实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 一、建立直达机制

  建立县(市)直通车制度,2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与县(市)直接对接,实行项目直报,要素资源直接下达县(市)。今后省科技厅召开的有关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、发放的各类文件、指导工作的各类信息等直接通知或发至县(市)。调整现有申报系统,网上业务办理直接开通到县(市)。

   二、做好培训和移交

  省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(市)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,帮助其尽快熟悉相关政策法规、业务流程、操作方法等,不断提升县(市)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。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权限移交工作方案,按要求于2021年12月底前将与下放权限相关的政策文件、档案资料、业务手册、服务指南、制式证明、证书等材料完整移交县(市)相关部门,并在技术装备配备、共享上给予支持,切实做到权限移交不留尾巴,无缝衔接不留漏洞。

   三、主动对接承接

  各县(市)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省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,主动与省科技厅负责21项业务工作的相关处室对接,细化工作举措,确保下放权限顺利承接、顺畅工作;要及时更新职权目录,按照政务公开要求,在政务服务网公布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主体、内容、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时限、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。

 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监管责任,形成监管合力,不断完善工作措施,确保县域放权赋能改革任务落实到位。

  附件:省科技厅赋予县(市)2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清单

2021年12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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